借款日期是去年七月十二号。
那天我在医院陪我妈做体检,从早上八点待到下午三点。
覃悠说她去图书馆帮我占座,让我把身份证留给她,说万一要借阅室的门禁卡。
我没多想就给了。
七月十二号,下午一点。
扫描件上的时间戳清清楚楚。
她是拿着我的身份证,从图书馆直接去了放贷公司。
扫描仪的光一遍遍扫过那些数字,刺得我眼睛发酸。
手机又响了。
这次不是方晋远,也不是覃悠。
是我妈。
知予,你哥说你跟晋远吵架了?他是不是又乱花钱了?你回来,妈跟他谈。
我妈不知道。
我哥什么都告诉了方晋远,却什么都没告诉我妈。
妈,没事,我在外面忙,晚点回。
那你早点,别太晚了,一个女孩子——
知道了。
挂了电话,打印店的灯管嗡嗡响着,照得所有东西都发白。
我把扫描件存进U盘,又存了一份到云端邮箱。
做完这些以后,打开手机备忘录,一个字一个字地打。
七月十二日,覃悠借走身份证。
八月三日,第二笔借款。
九月十一日,梁知行得知此事。
十二月二十五日,方晋远卖祖宅还第一笔。
三月七日,催债人上门,方晋远坦白。
时间线清清楚楚,每一个节点都有迹可循。
打印店老板打了个哈欠,瞥了我一眼。
姑娘,你这是要打官司?
不知道。
我合上电脑,把U盘攥在手心里。
但我得先知道,我到底还剩下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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