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也不知道为何闻溪能这么快点燃他的脾气,他分明是个情绪很稳定的人。可能,对她忍太久。他一脚刹车,把车停在了路边。闻溪都无语了,故意说得漫不经心,“我长冻疮,车里热,所以很痒。”沈砚知不信,一辈子没见过冻疮那玩意儿。闻溪从上车到现在都没有摘下她的帽子围巾手套,拘谨着,随时准备下车。“热就脱!”沈砚知气不打一处来,三下五除二就把她的保暖装备给脱了下来。一脱,这才发现她没说谎。左耳朵上一块,整个耳廓又红又肿,耳廓尖上像是流过血,痂还很嫩。右手小拇指上一大块,小拇指肿得比大拇指还要粗,像胡萝卜。手指一弯,指节的地方皮肤裂开,像一只嘴巴。用力弯,又会流血。沈砚知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的手,原本那么漂亮的一只手,白皙、纤细、修长,完美无瑕。如今,不成样了。“第一次见到冻疮,长见识了吧,”闻溪明目张胆地取笑他,尽管没有任何优越感,“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世家大少爷,没见过冻疮,也正常。”“为什么会长冻疮?”“冷啊大少爷,京城的冬天最低有零下十度。”“不是有暖气吗?”“京大放假,暖气也不给我一个人供啊。”沈砚知胸口发闷,说不上来的难受。“我就走了一个月,你......”实在是又气,又心疼,他眼尾红了,“我妈不让你回家,你不知道去万柳吗?”从冷到热,闻溪脸蛋通红,两片樱桃唇特别天真地问:“露馅了呢?”沈砚知视线定格,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脸颊上的手指印,脸红,手指印更红,她被打了。沈砚知呼吸都变得困难,心肺连在一起,每呼吸一下,心脏就撕裂一下。她越是轻描淡写,他越觉得是自己无理取闹。自持成熟稳重的沈砚知,第一次觉得自己无理取闹。呵......“你妈打的?”闻溪笑了,还调皮地眨眨眼,“女儿不听话,当妈的不打,难道让别人打吗?”沈砚知心都快碎了,“你别用这种语调跟我说话。”轻快,活泼,诙谐,她用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惨。可这才是最刀人的。“去万柳?”闻溪摇摇头,“你如果处理不干净外面的关系,夫人会处理,周家会处理,等到那时,我身上就不只是冻疮了。”沈砚知双眸如墨,仿佛凝着千年霜万年冰,亘古不化。思忖片刻,他果断打了方向盘,朝另一个方向开。闻溪终于急了,“去哪?”“港城,那里不冷。”“......沈砚知你疯了吗?”或许吧,清醒的时间太多了,需要发疯来调节一下。午夜两点半,飞机准时落地港城。这是从京城到港城的末班机。闻溪一路睡觉,昏昏沉沉,迷迷糊糊。直到听到一声悠扬绵长的汽笛声,她才惊坐起身。巨大的落地窗外,往上看,东边的天空泛着鱼肚白,往下看,是一片迷人的海域。海岸沿线一排排的高楼,还是一片霓虹,仿佛要与日月争辉。这里,真的是港城。闻溪瞠目结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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